教学
律师业的灵感来自学习理论和实践发展中关键人物的工作,其中包括认知心理学家杰罗姆·布鲁纳 (Jerome Bruner) 和 L.S.维果茨基和教育家保罗·弗莱雷。课程开发直接借鉴了佩吉·库珀·戴维斯 (Peggy Cooper Davis) 正在进行的工作,她不断在法律教育的背景下完善这些想法。
该课程承认学习是一种社交活动,任何年龄段的学生作为一个群体的成员都能学得最好,在这个群体中,不同水平的专业知识通过互动来解决问题。律师行业长期以来一直采用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将学生视为教师存放知识的被动容器。学生们互相学习,就像他们向律师学院学习一样。
正如律师项目致力于培养学生的专业精神和深思熟虑的批判能力一样,我们的教职员工也是如此。
每年夏天,所有律师学院教职员工都会参加为期一周的教职员工研讨会,旨在重新引入既定的教学理念并探索新的想法和方法。会议由教育工作者、相关领域的专家、从业者和归国律师主持。在学期期间,律师学院定期举办教师研讨会,以协作开发每项练习的最佳实践和创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