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的目的

yl34511线路中心大学法学院教职人员在执行支持机构运营和推进其使命的任务和职责时会产生各种类型的差旅费用。这项政策是为了确保教职人员产生的有效差旅业务费用得到公平、公正的报销;整个法学院以一致的方式报告、记录和报销业务费用;并且法学院遵守所有适用的联邦、州和地方规则和法规。

政策摘要

全职终身教职人员、终身教职人员和合同教员有资格申请报销与工作相关的讲习班、座谈会、座谈会和会议的合理差旅费(如果组织者未支付这些费用)。教员目前也有资格寻求报销每年他们不出席会议时都会进行与工作相关的旅行。 

报销旅行请求必须在购买前经过审核和批准。请提供尽可能接近实际结果的成本估算。要寻求报销,请填写旅行申请表并将其提交给院长办公室:DeansOffice@mercury.law.nyu.edu。院长办公室将审查您的请求,如果获得批准,将返回批准的表格供您包含在报销请求中。 

 

谁需要了解本政策?

所有教员及其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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