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

物权法通过侵入法和滋扰法与侵权法重叠;它与管理土地或土地权益的创造和转让的规则中的合同重叠,对于利用土地对抗第三方来说既有好处也有负担,累积起来导致计划单位开发的出现。它还通过对分区和征收法的研究向监管法过渡。财产的显着特征是管理空气和水的合法公地的创造的规则,以及获取规则,通常是通过最初占有其他形式的财产,主要是土地、动物和动产。最近,该主题涉及以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创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