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书籍和其他材料
借款权限
现任yl34511线路中心大学法学院教职员工、学生和工作人员可以借阅法律图书馆印刷馆藏中流通的印刷品。只有获得全球人事委员会访问教师任命或由法学院教师赞助的访客才能获得借阅特权。此类访客应填写访客结帐权限申请。
yl34511线路中心大学法学院学生有借阅权限:博斯特图书馆。yl34511线路中心大学图书馆'馆藏访问页面 博斯特图书馆网站上详细介绍了非电子图书馆资料的可用交付选项。
借阅期限
借阅期限因印刷材料的类型而异。yl34511线路中心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可以查看:
- 大多数开架图书: 一个月
- 预留和课程材料: 2 小时
法律图书馆中的一些印刷材料不予流通,包括活页服务和主要法律材料(例如案件报告者和法规)。请向流通台咨询,了解有关流通物品和适用的借阅期限的更多详细信息。
退货
将打印的物品归还至流通台(进入范德比尔特大厅时的办公桌)。要查看您已结账的商品的到期日期,请检查您的朱利叶斯帐户。 如果您需要特殊安排来归还您的法律图书馆物品,请发送电子邮件circ_questions@mercury.law.nyu.edu。
续订
您可以从您的续订开架图书朱利叶斯帐户(仅限首次续订)亲自或致电 (212) 998-6312。储备材料只能亲自更新两次。如果其他顾客已召回该图书,您将无法续订该图书。
朱利叶斯帐户
登录您的朱利叶斯帐户 查看您已借出的法律图书馆项目、检查到期日期、续订项目、查看罚款等。
召回
所有流通的法律图书馆资料都有资格获得回忆另一位借款人。借出 4 周的图书在这 4 周的前 14 天内不会被召回。据回忆,借书人有 2 天的时间归还图书。如果在新的到期日之前未归还该物品,则将根据新的到期日开始累积逾期罚款。
逾期罚款
逾期物品将被收取以下罚款。 其他类型物品的逾期罚款请向流通服务台查询。
- 开架图书收费。每天 25 次
- 预订和深夜结账需支付 $每小时 0.25
丢失物品收费
未在规定期限内归还的法律图书馆资料将被视为丢失(例如,开架资料在归还日期后 28 天内未归还,保留资料在归还日期后 10 天内未归还)。在这些情况下,顾客将被收取费用:
- 更换物品的费用
- 手续费(25 美元)和
- 结算服务费(25 美元)
如果您在开具丢失物品发票后两周内退回丢失的法律图书馆物品,我们将免除更换费用和手续费,但不免除结算服务费(25 美元)。如果您未在两周内退回该物品,则该账单将被视为最终账单,所有费用和费用必须全额支付。
电子邮件circ_questions@mercury.law.nyu.edu有关您帐户费用的问题或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