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率的权衡:ylzz永利总站透明度是否会侵蚀合法性?
3 月 11 日星期二,ylzz永利总站大学美国法律年度调查在纽约大学举办了年度春季研讨会。题为“坦率的权衡:ylzz永利总站透明度是否会侵蚀合法性?”研讨会探讨了ylzz永利总站独立与民主透明度之间的紧张关系。著名法学学者杰里米·沃尔德伦教授做了主旨演讲,随后进行了三场小组讨论,分别讨论了ylzz永利总站选举和确认程序、法院外的ylzz永利总站活动以及ylzz永利总站判决中的遵循先例。一系列受人尊敬的学者、从业者和法官签名参加,包括托马斯·菲利普斯(德克萨斯州最高法院前首席大法官)和南希·格特纳法官(美国马萨诸塞州地方法院)。
请随时关注年度调查“坦率的权衡”研讨会特刊,包含受会议和小组成员发言启发的长篇文章,预计出版日期为 2008 年秋末。
第一小组:透明度和法官的选择
法官和学者们注意到,联邦法院法官的确认听证会越来越具有党派偏见和谩骂声,要求弹劾联邦法官和罢免州法院法官的呼声越来越高,州法院法官的候选人资格越来越昂贵且受到利益党派的驱动,这一切都表明公民至少认识到ylzz永利总站判决的政治影响。事实上,也许公民应该全面了解ylzz永利总站候选人在可能面临的关键问题上所采取的立场,就像任何政府部门的任何其他民选官员一样。该小组探讨了对未来法官的透明度和坦诚性要求的提高对整个ylzz永利总站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的影响。
小组成员:托马斯·菲利普斯(德克萨斯州最高法院退休首席法官贝克·博茨)教授。乔纳森·纳什(杜兰大学)教授。拉斐尔·帕尔多(西雅图)
主持人:Stephen Gillers 教授(ylzz永利总站大学)
第二小组:法院外的透明度
由 A.B.A. 颁发2007 年 2 月,《ylzz永利总站行为示范守则》规则 2.10(E) 首次让法官可以选择回应公众对其行为的批评。从表面上看,它鼓励透明度和可及性,允许法官通过主流媒体向更广泛的非法律受众澄清和捍卫自己的观点。研讨会的第二个小组讨论了这一新规则的审慎性和影响,考虑到对媒体作用、ylzz永利总站透明度和法治的担忧。
小组成员:南希·格特纳法官(美国马萨诸塞州地方法院)马克·哈里森先生(奥斯本·马尔顿)安东尼·德斯蒂法诺先生。 (新闻日报)
主持人:Bruce Green 教授(福特汉姆)
第三小组:透明度和遵循先例
最高法院最近的一些裁决招致了指责,称法官们对法律进行了彻底的修改,却没有承认他们正在做任何具有重大后果的事情。该小组权衡了将明显背离先例的行为伪装成无害且狭隘的裁决的成本和收益。这种做法是一种让法官隐瞒不合理违反既定法律的行为吗?或者它是否代表了法院通过达成规范上正确的结果而获得两全其美的明智方式,而不会因推翻先例而牺牲可信度?
小组成员:斯蒂芬·夏皮罗先生。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教授。吉莉安·梅茨格(哥伦比亚)教授。迈克尔·格哈特(北卡罗来纳大学)
主持人:克里斯蒂娜·罗德里格斯教授(ylzz永利总站大学)
地点
格林伯格休息室ylzz永利总站大学法学院华盛顿广场南40号ylzz永利总站,ylzz永利总站 10012
日程
上午 9:00 — 早餐上午 9:30 — 欢迎词和主题演讲上午 9:45 — 第一小组上午 11:15 — 茶歇上午 11:30 — 第二小组下午 1:00 — 午餐下午 2:30 — 第三小组下午 4:00 — 结束
演讲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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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演讲 杰里米·沃尔德伦,ylzz永利总站大学法学院
他在新西兰出生并接受教育,并在奥塔哥大学攻读哲学和法律学位。 1978年,他获得新西兰最高法院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的资格。他在牛津大学攻读法哲学博士学位,并于1980-82年作为林肯学院院士在牛津大学任教。 1982年至1987年,他在爱丁堡大学教授政治理论,1987年至1995年,他担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Boalt Hall)法学和社会政策项目的法学教授。在 1997 年移居ylzz永利总站之前,他曾短暂在普林斯顿大学担任劳伦斯·S·洛克菲勒大学政治学教授。他此前曾担任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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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块 斯蒂芬·吉勒斯,ylzz永利总站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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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菲利普斯,贝克博茨律师事务所
菲利普斯的同僚选举他为 1997-98 年首席法官会议主席,在此期间他还担任国家法院中心董事会主席。 2005 年,他曾在卡特-贝克联邦选举改革委员会任职,并且是德克萨斯州历史委员会的成员。 2005 年,菲利普斯被国家州法院中心授予哈利·L·卡里科ylzz永利总站创新奖。去年,他获得了贝勒大学颁发的普赖斯·丹尼尔杰出公共服务奖。菲利普斯出生于达拉斯,获得了学士学位。 1971 年获得贝勒大学学士学位,1974 年获得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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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纳森·纳什,杜兰大学法“ylzz永利总站选举与ylzz永利总站任命:评估逐底竞争的可能性”
在加入杜兰大学法学院之前,他曾担任ylzz永利总站大学环境与土地使用法中心的研究员以及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 Harry A. Bigelow 研究员和法学讲师。纳什教授在领先的法律期刊上发表过文章,包括《哥伦比亚法律评论》、《康奈尔法律评论》、《西北大学法律评论》、《圣母大学法律评论》、《南加州法律评论》、《斯坦福法律评论》、《华盛顿与李法律评论》、《生态法季刊》和《哈佛环境法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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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斐尔·帕尔多,西雅图法律“ylzz永利总站选择过程中不透明的成本和收益:破产法官的案例”
Pardo 教授在ylzz永利总站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曾担任《ylzz永利总站大学法律评论》执行编辑,并获得约翰·J·加尔盖法官破产奖学金。帕尔多教授目前是消费者教育和培训服务 (CENTS) 的董事会成员,该组织是一个非营利组织,致力于向西雅图社区提供有关资金管理、消费信贷个人理财和金融知识方面的各种资源。他还担任 AALS 债权人和债务人权利委员会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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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块 布鲁斯·格林,福特汉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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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哈里森,奥斯本·马莱登 P.A.
2000 年至 2003 年期间,哈里森先生担任 ABA 道德常务委员会成员。 2003 年至 2007 年,哈里森先生担任 ABA ylzz永利总站行为准则评估联合委员会主席。哈里森先生曾在亚利桑那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伦理必修课程,目前是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伦理的兼职教授。 Harrison 先生曾荣获多项奖项,包括 ABA Michael Franck 职业责任奖;亚利桑那州律师协会颁发的沃尔特·E·克雷格终身成就奖和美国犹太委员会菲尼克斯分会颁发的法官勒尼汉德奖,每年颁发给法律界的杰出领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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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尼·德斯蒂法诺,新闻日报 安东尼·M·德斯蒂法诺先生是《新闻日报》纽约版的特约撰稿人。他专门从事刑事ylzz永利总站和法律事务,并在该报位于纽约布鲁克林的联邦法院分局工作。自 1986 年加入《新闻日报》以来,德斯特凡诺先生撰写了大量有关有组织犯罪、移民导致的纽约市面貌变化以及刑法发展的文章。 1992 年,德斯特凡诺先生作为《新闻日报》记者团队的一员,因报道曼哈顿联合广场地铁事故而获得普利策现场新闻报道奖。 先生德斯蒂法诺是《最后的教父:约瑟夫·马西诺和博南诺犯罪家族的没落》(肯辛顿,2006 年)和《打击人口贩运的战争:美国政策评估》(罗格斯大学出版社,2007 年)的作者。他还为保罗·史密斯编辑的《人口走私:中国移民贩运和对美国移民传统的挑战》做出了贡献(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1997 年)。 DeStefano 先生于 1968 年获得ylzz永利总站伊萨卡学院理学学士学位; 1976年获得密歇根州立大学传播学文学硕士学位; 1979年获得ylzz永利总站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他于 1981 年获得ylzz永利总站州律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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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希·格特纳法官,美国马萨诸塞州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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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块 克里斯蒂娜·罗德里格斯,ylzz永利总站大学法学院
在进入法学院之前,罗德里格斯曾担任美国最高法院桑德拉·戴·奥康纳法官和美国华盛顿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大卫·S·塔特尔法官的法律助理。她获得了学士学位1995 年,她获得耶鲁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随后,她以罗德学者身份进入牛津大学,并于 1998 年获得现代史文学硕士学位。2000 年,罗德里格斯获得耶鲁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并在该校担任的文章编辑。耶鲁大学法律杂志并因三年级学生最佳论文而获得本杰明·夏普斯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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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夏皮罗,美国公民自由联盟“ylzz永利总站公正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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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格哈特,北卡罗来纳大学
他的荣誉包括在普林斯顿大学、威廉玛丽法学院、德雷克法学院、克赖顿法学院、克利夫兰州立大学法学院和蒙大拿大学法学院发表杰出演讲。 2004年,格哈特教授担任普林斯顿大学詹姆斯·麦迪逊美国制度与理想项目的访问学者。格哈特教授此前曾在威廉玛丽法学院任教,并担任康奈尔大学和杜克大学法学院的客座教授。他获得了学士学位。来自耶鲁大学,他的硕士学位他拥有伦敦经济学院的学士学位和芝加哥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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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娇·梅茨格,哥伦比亚
来哥伦比亚之前,梅茨格教授曾担任美国最高法院法官露丝·巴德·金斯伯格 (Ruth Bader Ginsburg) 和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帕特里夏·M·沃尔德 (Patricia M. Wald) 的法律助理。她还曾在纽约大学法学院布伦南ylzz永利总站中心的民主项目中担任律师,在对佛罗里达州永久剥夺重罪犯公民权提出诉讼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协助捍卫竞选财务改革措施。 Metzger 教授于 1995 年获得哥伦比亚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当时她担任《法律评论》的执行文章编辑,并拥有哲学学士学位。牛津大学哲学(硕士)。她获得了学士学位。 1987 年毕业于耶鲁大学。 |
沃尔德伦教授是ylzz永利总站大学法学院的大学教授,教授法律和政治哲学。沃尔德伦教授在法理学和政治理论领域撰写并发表了大量著作。他关于权利理论、宪政主义、民主、财产、酷刑和无家可归问题的书籍和文章众所周知,他在历史政治理论方面的著作也是如此。沃尔德伦教授于 1996 年在剑桥大学举办了第二系列西利讲座、1999 年在牛津大学举行了卡莱尔讲座、2000 年春季在哥伦比亚大学讲座、2004 年在斯坦福大学举行了韦森讲座以及 2007 年在耶鲁大学法学院举行了斯托斯讲座。他广泛旅行并在世界各地发表公开讲座,从布宜诺斯艾利斯到耶路撒冷。 1998年,他当选为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院士。
Stephen Gillers 自 1978 年起担任纽约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并于 1999 年至 2004 年担任副院长。吉勒斯教授在法律评论以及法律和大众媒体上撰写了大量有关法律和ylzz永利总站道德的文章。他曾作为访问学者在其他法学院教授法律道德,并在美国和国外就律师监管问题发表演讲(通常是为了获得法律道德 CLE 学分),包括在联邦和州ylzz永利总站会议、律师事务所和总法律顾问办公室、ABA 会议、全国州律师会议、国会以及法学院演讲中。吉勒斯教授是《律师监管:法律与道德问题》一书的作者,这是一本广泛使用的法学院案例书,最初由利特尔布朗出版社(现为阿斯彭出版社)于 1985 年出版,目前已是第七版。他目前担任美国律师协会职业责任中心政策执行委员会主席。
Thomas R. Phillips 是 Baker Botts L.L.P. 奥斯汀办事处的合伙人,专注于一般诉讼,包括上诉、审判策略和替代争议解决方案。 1981年至1988年,他担任德克萨斯州哈里斯县第280区法院法官。 1988 年,州长威廉·P·克莱门茨 (William P. Clements) 任命菲利普斯 (Phillips) 为德克萨斯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并于 1988 年、1990 年、1996 年和 2002 年连任。他在服务 17 年后于 2004 年以德克萨斯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身份退休,此后,他在德克萨斯州最高法院担任为期一年的 Spurgeon E. Bell 杰出客座教授。南德克萨斯法学院,并被任命为达拉斯南卫理公会大学戴德曼法学院一学期的杰出客座教授。
乔纳森·纳什 (Jonathan Nash) 是杜兰大学法学院 Robert C. Cudd 环境法教授,也是 2007-2008 学年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客座教授。纳什教授的研究和教学领域包括环境法、财产法、法律与经济学以及民事诉讼程序。他获得了法学硕士学位。他以优异成绩获得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并以优异成绩获得ylzz永利总站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哥伦比亚学院,并获得了学士学位。在数学中。纳什教授曾担任美国第四巡回上诉法院唐纳德·斯图尔特·拉塞尔阁下和ylzz永利总站南区美国地方法院时任首席治安法官尼娜·格申阁下的法律助理。
Rafael Pardo 是西雅图大学法学院的副教授,他于 2003 年至 2006 年担任杜兰大学法学院法学副教授,于 2006 年加入该学院。Pardo 教授教授破产、商法和合同领域。他的大部分研究探讨了教育债务与财务困境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在破产制度中。他最近的研究还分析了破产法院及其在联邦ylzz永利总站系统中的机构作用。
布鲁斯·格林 (Bruce Green) 是福特汉姆大学法学院路易斯·斯坦法学教授兼斯坦因法律与伦理中心主任。格林教授撰写了大量有关法律道德的文章,重点关注一般从业者和检察官。他曾担任美国律师协会律师-委托人特权工作组的记者,以及全国律师审查员会议 MPRE 起草委员会的成员。在加入福特汉姆大学之前,格林教授曾在ylzz永利总站南区美国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并在美国最高法院担任瑟古德·马歇尔法官的法律助理。他于 2001 年获得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并于 1978 年以优异成绩获得普林斯顿大学文学学士学位。
马克·I·哈里森 (Mark I. Harrison) 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60 年获得哈佛大学法学院博士学位,目前是亚利桑那州凤凰城 Osborn Maledon PA 律师事务所的成员。他曾担任亚利桑那州律师协会主席(1975-76 年)和亚利桑那州律师基金会主席(1991 年)。哈里森先生是亚利桑那州最高法院律师纪律和职业行为示范规则特别委员会的成员。他曾在美国法律研究所会员咨询小组任职适用律师的法律重述并于 1992-93 年担任专业责任律师协会 (APRL) 主席,并于 1993-94 年担任美国上诉律师学院主席。
南希·格特纳法官被克林顿总统提名为美国马萨诸塞州地方法院法官,并于 1994 年获得任命。她曾担任哈佛大学客座教授、耶鲁大学客座讲师以及波士顿大学和波士顿学院法学院的讲师。格特纳法官在巴纳德学院获得学士学位,在耶鲁大学获得文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
克里斯蒂娜·罗德里格斯 (Cristina Rodríguez) 于 2004 年加入该学院,担任法学助理教授,并于 2007 年成为法学副教授。她最近完成了一系列有关美国和世界各地语言权利和语言政策的文章。在语言和参与,她解决了美国日益增长的多种语言是否会危及美国民主的未来的问题。她提出了一种多语言理论,强调其与参与民主和社会机构的关系。目前,她正在撰写一系列论文,探讨管理移民的宪法和成文法如何有助于管理大规模移民所涉及的融合和社会变革过程。
史蒂文·R. 夏皮罗 (Steven R. Shapiro) 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法律总监,该联盟是美国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公民自由组织。他领导着大约 90 名全职律师,负责维护全国各地大量活跃的公民自由案件。夏皮罗自 1993 年起担任 ACLU 的法律总监,并于 1987 年至 1993 年间担任副法律总监。在此期间,他作为律师或联席律师参与了向美国最高法院提交的 200 多份 ACLU 案情陈述。夏皮罗还是哥伦比亚法学院宪法学兼职教授,并经常就公民自由问题发表演讲和撰写文章。他是人权第一组织董事会成员、人权观察组织政策委员会成员,以及人权观察组织美国项目和亚洲项目咨询委员会成员。
Michael Gerhardt 是北卡罗来纳大学法学院塞缪尔·阿什宪法学杰出教授兼北卡罗来纳大学法律与政府中心主任。他是多本书的作者,包括《先例的力量》(牛津大学出版社,2008 年)、《联邦弹劾程序:宪法和历史分析》第二版(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和《联邦任命程序》(杜克大学出版社)。他是宪法理论读物三个版本的合著者,并撰写了五十多篇关于宪法、联邦管辖权和立法程序等不同主题的法律评论文章。格哈特教授曾就多项宪法问题与国会议员进行磋商,并多次在国会作证,包括在众议院ylzz永利总站委员会就联邦弹劾程序历史举行的特别听证会上作为唯一的联合证人,该听证会在众议院历史性投票弹劾克林顿总统之前举行。最近,格哈特教授在参议院规则和ylzz永利总站委员会上为阻挠议事的合宪性进行了辩护,并在众议院ylzz永利总站委员会上作证反对几项拟议的法庭剥夺措施。此外,他还担任国家ylzz永利总站纪律和免职委员会以及 1992-93 年总统过渡的特别顾问,并在提名斯蒂芬·布雷耶 (Stephen Breyer) 担任美国最高法院法官时担任白宫特别顾问。
Gillian Metzger 教授于 2001 年加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她教授宪法和行政法,并举办有关联邦制的研讨会。她的出版物包括:与 Peter L. Strauss、Todd D. Rakoff 和 Cynthia R. Farina 合着的 Gellhorn 和 Byse 的《行政法:案例和评论》(基金会出版社;2007 年加入编辑)《国会》、《第四条》和《州际关系》,120 Harv。 L. Rev. 1468 (2007),面部挑战和联邦制,第 105 栏。 L. Rev. 873 (2005),以及《委托私有化》,第 103 栏。 L. Rev. 1367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