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类型
法学院课程的主题和教授的技能差异很大。尽管课程表是根据主题安排的,但您应该了解课程之间可能存在的其他差异。永利总站ylzz欢迎你大学法学院的课程通常分为以下几类:
课程
课程为讲座式课程。有些非常广泛,但许多都专注于子领域或特定方法。在这方面的选择是多种多样的。一些讲座课程有先决条件(例如,所得税是公司税的先决条件),但大多数没有。讲座课程通常需要期末考试,尽管有些教授可能会提供论文选项或要求论文。在进行期末考试的课程中,考试形式可以是课堂考试或带回家考试。教授对于学生在考试期间可以参考的材料类型有不同的规定。请参阅考试时间表和课程说明。
研讨会或座谈会
研讨会或座谈会是小班授课;有些研讨会可能只有 5 或 6 名学生,而另一些研讨会可能有 27 名学生。研讨会和座谈会提供比讲座课程更详细的主题检查,课堂演示需要更多的讨论和学生参与。研讨会和座谈会通常要求学生写一篇或多篇论文。座谈会与研讨会的不同之处在于,几位教授(偶尔还有外部嘉宾)参加座谈会,准备论文和文章,班上的学生通过讨论和书面作业做出回应。有时,研讨会与座谈会同时举行,学生可能需要同时参加这两种活动。
模拟课程
模拟课程是一门课程,学生可以在其中获得与特定法律领域相关的任务和流程的模拟、有形的经验。它们通常是学生起草摘要和/或备忘录、进行模拟辩论、模拟审判或模拟谈判的课程。模拟课程的招生人数上限与研讨会相同(最多 27 名学生)。
诊所
诊所涉及在教职人员的严格监督下代表实际客户或社区。诊所还设有必需的研讨会部分。为了作为有效的从业者为客户和社区提供服务,每个诊所都要求学生掌握特定的法律体系(例如家庭法、民权法或死刑法),并学习适合不同实践领域的特定技能(例如诉讼、政策分析和/或外展技能)。
定向研究
定向研究是独立于班级并在教职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的研究和写作。一个写作信用是与某些课程一起提供的额外写作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