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耶克讲座中,第六巡回ylzz永利总站法官雷蒙德·凯瑟利奇探讨了法治

美国第六巡回上诉ylzz永利总站雷蒙德·凯瑟利奇法官于 11 月 7 日发表了第 15 届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年度演讲。演讲由以下机构赞助:古典自由学院还有纽约大学法律与自由杂志,凯瑟利奇考虑了古典自由主义哲学家哈耶克的法治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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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尊重个人作为个体的社会,也就是说,尊重个人的受保护范围的社会,从而允许每个人利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通过自己的选择做出贡献,帮助满足社会的需求。使受保护范围成为现实的是法治。法律告诉每个人他可以依赖哪些事实,从而扩大了他可以预测其行为后果的范围,并且 通过这样做,法律允许每个人充分利用他的知识。”

“为了与法治保持一致……该机构的解释必须是临时性的——也就是说,它必须始终接受‘不关心政府任何临时目的的独立法官’的审查。……法官的目的是维护法律秩序,其规则‘为有关各方所知’,而法官的决定与他没有利害关系。因此,法官对法律的解释既公正又公正。 相对可预测。但代理机构通常两者都不是。机构解释法律是为了实现某些政策目标。” 

“至于我的雪佛龙案例(其中一家联邦机构主张我们应该尊重其对联邦法规的解释),我观察到以下内容:‘在我看来,该机构并没有试图回答与我们相同的问题。ylzz永利总站试图根据法定文本找到对该法规的最佳客观解释。该机构反而会询问是否存在可着色的解释来支持该机构想要的政策结果 达到。当法官进行这种分析时,我们称之为司法能动主义。大多数观察家谴责司法行动主义是对司法部门的立法权的僭越。我不清楚为什么由行政人员进行干预时结果会更好。’”

发布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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